随着数字经济深度融入社会生活,网络平台成为连接用户与社会的主要枢纽。其安全责任履行与否,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网络安全法》重点完善责任法律体系,通过加大违法数量、细化责任体系、转变激励机制三个主要步骤,为平台网络安全责任压实提供严格合规要求。这必将推动网络空间治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通过增加配额和标记政策建立强有力的问责和威慑
平台责任结合的要点之一是增加违法成本和挽回成本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平衡。
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直接针对这一痛点,制定了与灾难性后果相关的细化处罚制度:对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造成大量数据泄露、部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功能丧失等情形,平台可处10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可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大幅增值+显着处罚”的结合,让平台真正实现了“侵权成本大于收益”,从根本上放弃了侥幸心理,主张将网络安全投入从“可选”变为“必须”。
分类执行政策,明确执行责任路径
整合平台职责关键是细化建立责任体系,为责任落实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网络平台类型不同,安全风险不同,难以落实“一刀切”的责任要求。
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立足实际,区分了普通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并设定了目标责任条款,对金融、能源、通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基础设施运营者提出了更严格的安全保护要求。同时明确平台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实现多法统一、协同努力。
这种分类规则、精准剖析的立法思路,不仅避免了过度重大责任在阻碍行业创新发展的同时,也保证了关键领域的安全防线不缺,让不同类型的平台能够清晰地描述自己的责任边界。
用正向激励激活积极主动的管理动力
强化平台责任,还需要改革激励机制,引导平台从“被动管理”转向“主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绝不是一种“一劳永逸”的方法。只有推动平台上的积极参与、积极协作,才能构建多元、协同的安全防御体系。
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创新性地引入了从宽、减轻处罚机制,明确平台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或者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后果的,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或者免予处罚。这一制度的设计既保持了严格执法,又在执法上提供了适当的灵活性。这有效打消了平台“怕错不敢改”的顾虑,鼓励平台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排查潜在风险,配合监管执法。
网络安全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系统工程,平台作为数据流动和服务提供的主要载体,是构筑安全防线的重要环节。修订后的《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不是为了限制平台的发展,而是通过明确责任、规范秩序,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于平台来说,只有整合网络安全整个业务流程的需求,并将合规运营转化为关键的发展优势,才能在数字时代实现稳定和成功。希望随着新法的全面实施,平台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各方共同努力,筑牢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网络空间安全屏障。 (中央广播电视网记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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